第(3/3)页 它的脑袋是一朵粉色花瓣的大型花朵,外形像是向日葵。花盘四周长满了尖牙,一直延伸到喉咙里。 照片下面的文字写道:这个人的攻击范围非常远,会释放种子击杀敌人。 “阿彬没准跟他很熟。”秦澈笑了笑。 “阿彬只是身上有苔藓,不是这种植物人吧?”林瑜说着灌下一大口啤酒。 自从上次全息投影会议时,阿彬在他们面前道歉之后。林瑜和那小子的关系也好转了不少,至少不会每次见面都吵架了。 不过,最近阿彬似乎有点忙,已经有一阵子没出现过了。 看完了植物参赛者的介绍,三人的目光移到下一位选手身上。 此人代表的队伍名字是“死亡风暴”,他也属于钢之城的佣兵,但层次和其他佣兵不太一样。 “这不是你买的那套皮衣吗?”林瑜看着那名参赛者身上的人皮大衣。 “是烈风的人。”秦澈也认出了对方身上的服饰。 十年前活跃在沙漠中的传奇佣兵组织“烈风”,都穿着这样的衣服。 在抢劫道尔顿酒店的时候,林瑜倒是干掉了三名烈风的佣兵。但这些家伙还是不容小觑,属于值得盯防的对象。 懒得继续关注来自烈风的参赛者,秦澈拖动进度条,最后一支队伍的资料显示出来。 “……” 看到那名参赛者的照片,秦澈和林瑜都沉默了。 “怎么了。”夏夜问。 “这人……我们认识。”林瑜欲言又止。 ——出现在画面中的,是一个身上套着被烧焦的宇航服,看起来像人的物体。 它是由两个人拼在一起,左半身是钢铁材质的半机械人,右边则是套着宇航服头盔的辐射人。 从体型上看,它倒是和避难所娱乐的双头美女很像。 问题在于,拼在一起的这两个人,都是秦澈和林瑜熟悉的面孔: “这不是华莱士和杉景千春么?” 尽管杉景千春的皮肤已经消失,直接露出金属骨骼,秦澈还是认出了当初和自己在楼顶大战的武道家。 没想到,在酒店劫案中失踪的华莱士和杉景千春,两个人竟然拼接在一起了! 更骚的是,由这两个人组装而成的“双头人”,甚至还报名参加了荒沙大逃杀选秀。 不过,以他们现在的模样,也没人能认出这两个人的身份了,至少到现在为止还没暴露身份。 “他们为什么要来参赛啊?”林瑜挠了挠头,一副百思不得其解的样子:“这不是找死吗?” “钢之城最不缺的就是找死的人。” 秦澈话音未落,街上突然传来尖叫声,以及杂乱的枪声。 三人刚回头,只见店门已经被一脚踢开。 五个只穿了大短裤,手握步枪的匪徒一拥而入,纹满全身的小猪图案非常显眼。 为首的一个带着骷髅面具的男人,醉醺醺的吼道:“把钱交出来!老子就是秘藏之子!” 夏夜拿起核子可乐的黑色易拉罐,仰起头一饮而尽。 林瑜看都没看那些匪徒,只是盯着秦澈的脸:“你的嘴是不是被诅咒过啊?” “不至于不至于。”秦澈笑出声来。 眼见店里的三个人无视了他们,秘藏之子的匪徒面面相觑: 他们行走江湖十几年,还没遇到过这种状况。 ——这帮人一点儿都不尊重劫匪的吗? “喂,你们快点掏钱!”头领又重复了一遍:“我们在抢劫!” 面对五名手持枪械,穷凶极恶的悍匪,秦澈摇了摇头:“我没钱。” “我也没有。”夏夜说。 听到这两个货的言论,林瑜咬了咬牙:“不会又是我吧,为什么每次都让我来?” “因为你很强啊。”秦澈凝视着对方的绿眸子:“我就喜欢你这一点。” 咔嚓! 银光一闪,五名匪徒同时被腰斩,上半身从腰间缓缓滑落下去。 “嘿嘿嘿……”林瑜傻笑着收起爪子:“来喝酒吧,今天我请!” 看到她的样子,夏夜轻声叹息,给秦澈发了条信息: “你是对她用药了吗?” 秦澈悄无声息的伸出右手,拿回放在桌上的手机,单手在桌下发送回复: “别尬黑,这是人格魅力。” 第(3/3)页